第二十二章 大丈夫当如是(1/3)
在看到飞龙的一瞬间,叶翎知道炼锋号是哪个故事了。
《刀》这个电,叶翎前倒也看过,很简单的一部武侠电。
大概就是快意恩仇,为父报仇的故事。
叶翎看着面前的旗帜还有大门,轻轻点了点头。
看来自果然没有来错,炼锋号,如果跟电中一样的话,倒是的能为自一把好刀。
“吱呀~”
大门叶翎推开。
定和铁头惊骇,敬畏的表情映入眼帘。
眼前这个人,就是一人一刀将一群马贼尽皆屠戮,甚飞龙都他一刀劈死的猛人!
甚隔着一距离,他们都能闻到叶翎上那浓郁的血腥气息,心神颤动,仿佛面对着么绝凶兽一。
凶暴锋锐的气息扑面而来,让他们觉有些喘不过气。
叶翎只是看了二人一眼,没有理会。
定现在,还是一个小富的性子,并没有养成原著中的霸气和杀气。
叶翎经过二人。
直接入内堂,看到了炼锋号的老板。
老板是个鬓微霜的中年人,眼眸中似乎蕴含着多沧桑,材因为常年铁,倒是颇为健硕。
看到叶翎。
老板连忙起迎接。
“多谢大侠,为小镇解决了飞龙这个祸害!”
老板朝着叶翎拱一礼,神情尊敬,但是提到飞龙的字之后,显得有些咬牙切齿,仿佛有么不戴天之仇。
“砰!”
叶翎将飞龙的头颅扔在桌案上,中淡淡说道:
“我这次来,是想请你们为我一把好刀,于报酬,就用飞龙的人头吧。”
由于楚原著剧情。
叶翎自然知道面前的老板,跟飞龙有着不戴天的血仇,自的好友,也就是定的亲爹飞龙剥皮,残忍杀害。
用飞龙的头颅当报酬,合适不过了。
正好也能下一笔银两。
毕竟叶翎虽然杀戮无,但正在意的只是杀戮点,对于银那种俗物自然不怎么追求。
够用就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