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极限反杀(1/5)
眼这枪是格洛克17,一眼就能认出来。
还能出来这枪是格洛克17。
格洛克17有,一和区不显,三套筒端了战术导轨,开始在套筒上增了标示,则是消了握柄槽,这是格洛克17枪较显的部变。
不过说来惭愧,是枪顶在了脑门上,可以到套筒上刻着的gen4这行字,才确认了这枪是格洛克。
什人会在枪顶着脑袋的时候,还会分辨顶着己的枪是什型号呢。
就是这种人。
说枪顶着脑袋了,就算挨了一枪,要还没死,也得搞清楚己是挨了一发9毫米帕帕拉贝鲁姆弹,还是中了一发.45acp弹。
作为一个军迷,作为一个中无枪中有枪的军迷,能辨认出枪是什型号,也就是刻所能到的极限。
双绑在身后,嘴上缠着胶带,脑门上顶着一枪的迫跪在了地上。
时刻,里除了后悔就是恐惧。
悔的是真不该来墨哥,更不该到蒂华纳,否则他也就不会绑架了。
恐惧的是在这里绑匪一枪打死了,就连尸也留不下,甚至没人他已经遇害。
用枪逼着跪下之后,着实的一动不动,他绑来的匪徒收了枪,后了屋里唯一坐着的人:“大,我们在市区发现了他,他刚刚下了出租车,后我就他绑来了。”
绑匪一个包送到了大身,包里有的护照,,票,还有一個钱包。
大坐在了一白的塑椅子上,脚上是一双空军一号,下身穿着牛仔裤,上身是一浅灰的亚麻装,装里面是一浅粉衬衣,头发梳的精致,嘴上一撇精打过的胡子,身上还有一股浓的香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