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缘由(2/5)
高洪听后这才白,来这具身的名字确实犹如毕业证上所说的样跟己同名同姓,今年十岁,莲台县人,出身于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户人家。
而高家的千顷地里就有他这一颗独苗,高洪的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撒人寰,高洪的父亲,高家爷从就将宝贝得不行,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还是轻的。
再上高家的权势,于是就养成了高洪的纨绔子,虽不至于出欺男霸女的,里总喜欢和一狐朋狗友一横乡里,顺带着调戏一下大姑娘媳妇,不过高洪虽为人纨绔,也不是不可救药,就是他从不用,所以得了一个不人所难高洪的绰号。
就这样,高洪用了十多年的时间,在台里混出了不的名号,而大宝就是从高家收养的一个孤儿,从就跟着高洪一长大,无论是对他还是高家是忠耿耿。
后来高家爷到己的宝贝儿子再这样下估计就得毁了,思绪再三后,于三年将送到了地一所师范学校念书,到今年才毕业返乡。
是刚到家,就获悉了惊噩耗,高爷居在子出收租的时候遇到了一队巡逻的鬼子,人给打死了,高家的名护院拼死抵抗,这才将高爷的尸给抢了来。
得噩耗的高洪如同雷轰顶,当场下誓言,和鬼子势不两。
高家在莲台县也算是大户人家,有权有势,家里甚至还养了十名护院和十多条枪。
受到刺激的高家少爷不顾旁人的劝阻,在短短半个之内就拉了一支三多人的队伍,对则打出了莲台县民团的称号。
是队伍拉来容易,武器的问却是个大问,一个无权无势的地主,要一下子弄条枪谈何容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