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,交易(1/3)
拍须溜马,八面玲珑的家伙,不是警察。
“说,什线索?”
“除非同我的条,我才会告诉线索。”林逍寸步不让。
与嫌疑犯谈条,这是大忌。
不过,为了破获连环杀人案,稍微让让步,也不是不可以。
马努的说服了己:“说吧,什条。”
“我退赃,了于大宝。”
“不可能。”马咬牙切齿的说,“这个案子不是我经办的。我也不可能违规矩,人了。”
“行。我就退一步,我退赃,于大宝留在城支局拘押三,怎样?”林逍早就预到了马的应。
这也是他的计谋。
出一个对方不可能答应的条,后再降低标准,出一个让对方难受,却不得不受的条。
这是谈判的技巧。
,马上套了,他咬牙切齿的说:“行,要的线索是真的。我拼了挨处分,也会他留在我们局里。”
“还有。”
“不要得寸进尺。”
“,不是什过分的条。我这个兄弟有个习惯,喜欢拿着办睡觉。帮我一个办偷偷的交给他,让他能睡个安稳觉。”
马愣了一下。
这算是什条?
拿着办才能睡觉?
多大的人啊,竟还有这种癖?
“行。”马咬牙切齿的说。
这两个条,实不要。
虽违规,却无关紧要。
按照一般的规则,警局拘押一个人,不能超过24时。
而像于大宝这样的嫌疑犯,24时后,应该移送守所拘留所。
不过,可以用补充调查的借口,将他留下来稍微长一点的时间。
至于偷偷的递个办,更不是大问。
则上,警局临时关押的人,是不需要换服装的。
他们偷偷的夹带一个东进,问不大。
要不是武器、毒汽油这种危险就行。
“,办和线索我马上会派人给送。”电话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