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疑点(1/3)
“……害人是下城区一酒馆的板娘,十八岁,初和犯人产生过节是为一售假案。三十六号,有客人当时在街巡逻的维罗妮卡警官举报他们酒馆售卖假酒,维罗妮卡在初步对酒馆调查后,叫人查封了酒馆,将酒馆的板——也就是害人的丈夫带警署。,得的害人来到警局抗议,当面辱骂维罗妮卡警官,致两人发生冲突。”
典狱长办室里,芙兰达给艾登念着关于维罗妮卡的资。
“后凌晨十点十分,有人听到案发的酒馆里传出枪声。随后,害人的尸发现,后背中弹,击穿脏,当场死亡。调查人员到场后,从留在现场的弹壳发现杀死害人的枪支口径和骑警队的配枪同,在当和害人过冲突的维罗妮卡警官列为嫌疑人。随后调查组从骑警队的保库里调维罗妮卡的配枪,发现的配枪里少了一颗子弹……”
“一下,还用过的配枪交还到保库了?”艾登抬打断。
“是的,当值守保库的人作证维罗妮卡曾经神色慌张地在凌晨时分交还配枪。他的证词和缺失子弹的枪支成了给维罗妮卡定罪的关键。”
“可按交还的配枪的时候,应该是要受检查的。开过枪的话,当场就会发现吧。”艾登出了疑问。
芙兰达点点头:“这个也有到,当值守保库的人是曾经受过维罗妮卡导的人,他声称己当时没有检查维罗妮卡的配枪。”
“这听来还真有点奇怪啊。”艾登摸了摸下巴。
“怎了?”芙兰达一头雾。
“照这上面的说法,犯人3308是为私怨杀害害人,应该是在绪失控的状态下杀的人吧?”
“是的,裁决所也是这认定的。狼人普人,绪失控的可能更一。”芙兰达给出了肯定的答,“毕竟来说,凡杀人的时候保有一点智,不可能用警队的配枪杀人。如不是用配枪杀人,调查组也不会这快查到。”